

11月1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:日前,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杨桦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杨桦利用担任原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(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、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)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、管委会主任、织金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公开简历显示,杨桦,男,汉族,1963年9月出生,1981年12月参加工作。全日制教育高中学历,在职教育贵州省委党校大学学历。
2016年2月,杨桦出任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委书记;2020年11月,他当选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并继续担任织金县委书记。
2023年10月,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:接受杨桦同志申请辞去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。直至今年4月,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,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杨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审查调查。
今年9月,杨桦被通报开除党籍。通报指出,经查,杨桦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违规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和房屋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,退休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无视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插手和干预政府采购活动;家风不正,对配偶失管失教;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,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、资金拨付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通报强调,杨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有关规定,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杨桦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、中共毕节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今年10月,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桦作出逮捕决定。此外,曾与杨桦搭班、担任织金县县长的潘发勇,已于今年3月官宣被查,9月被通报“双开”;2021年起担任织金县副县长的赵祖平,今年2月官宣被查,7月被通报“双开”。
资料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、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等
来源:中国青年报客户端
线上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